2019年1月12日15时许,海丰公安110接事主陈小姐报称:刚刚遭到了入室盗窃,其放在家中阳台的单肩包被偷走,内有现金4000多元。
接报后,按副县长、公安局长冯建青:“一定要把盗窃案件高发苗头压下去”的指示。刑侦大队联合梅陇派出所,依托智慧新警务,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14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邓某劳(男,35岁,联安镇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劳于1月12日中午2点多,趁陈小姐外出倒垃圾没关好房门之际,窜入其家中盗走其放在阳台上的单肩包一个。
目前,嫌疑人邓某劳因涉嫌入室盗窃,已被海丰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海丰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朋友:年关将至,一定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显眼位置,更不要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大门敞开,否则等同“引贼入室”。
本文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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