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群众举报称市区汕尾大道市财政局附近路段长期有多辆小汽车在长时间逗留拉客,导致周边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巡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并依法查处4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
8月20日,该大队执法民警在城区汕尾大道财政局附近路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多辆小汽车在该路段停车逗留、违规拉客经营。民警即上前对长时间逗留拉客的小汽车司机进行教育、警告和劝离,但小汽车司机林某雄(男,41岁,汕尾市城区人)、柯某切(男,44岁,汕尾市城区人)、肖某龙(男,54岁,湖北省随州市人)、张某华(男,36岁,汕尾市海丰县人)等4人多次无视民警的依法执法工作,继续逗留在道路上违规拉客经营,其4人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目前,林某雄等4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均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城区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本文来源:海丰东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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