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清理数据时,发现有些办理往港澳定居的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批手续,出入境管理大队虽多次通知,但申请人或联系方式擅自变更,或接到通知后仍不来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签批时限超期。为此,特通知以下申请人从速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办理往港澳定居的签批手续。暂缓一年签批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违反办理期限规定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视为申请人撤回单程申请处理。以下为未办理签批申请人名单(按笔画排名):
一、2017年以前批准但未办理签批的申请人名单: 二、2017年批准但未办理签批的申请人名单: 三、2018年批准但未办理签批的申请人名单: 四、2019年批准但未办理签批的申请人名单:
海丰县公安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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