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意见建议
搜索
查看: 987|回复: 1

群众对小产权房说不!海丰一小区133购房者 解除协议“讨”回房款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6:46
  •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4811
    发表于 2019-7-11 18: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县在整治违建中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其中133名购买青年公园后侧金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已主动解除小产权购房协议,并追回购房款。至7月10日,已搬迁30多户。


    该县住建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几天,购买金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主动到县住建局与金园新村筹建处签订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该局为此加派人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群众签订解除购买楼房协议书,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购买有合法手续的楼房。


    据悉,近年来,该县党政坚持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全力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引导群众主动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共同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汕尾日报记者:洪笳荣


    海丰人社区 - 凝聚海丰人的力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1-7-22 14:09
  • 1

    主题

    3008

    帖子

    9059

    积分

    社区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59
    发表于 2019-7-12 1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款能回来就不错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微信扫一扫关注海丰人社区公众号


    郑重声明:海丰人社区所有帖子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与立场,如有违法违规事宜请联系本站处理。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转载请注明原出处及作者,如是商业用途还请联系原作者。
    本站系公益性质的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感谢理解与支持。

    小黑屋|Archiver|海丰人社区 HFren.cc |意见建议|网站地图

    Powered by HFREN.CC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