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购买青年公园后面违法违章建设的金园(公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主动解除小产权购房协议,目前已有90多户追回购房款,已搬迁30多户,群众利益得到了保障。
最近两天,购买金园(公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主动到县住建局与金园(公园)新村筹建处代表签订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现场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群众签订解除购买楼房协议书,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购买有合法手续的楼房。据悉,目前已签订协议书的有90多户,已搬迁完毕30多户,其他用户搬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在金园(公园)新村一、二期各单元,已签订解除协议的住户正在陆续搬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县坚持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全力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引导群众主动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共同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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