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8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海丰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了新起点,开启了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副县长郑永城出席仪式。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大气、水、海洋、土壤、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仪式上,副县长郑永城与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共同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揭牌。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推动海丰县生态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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