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为期三年坚决打击社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大决策。
汕尾市各级党委,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雷厉风行扫黑除恶。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汕尾市扫黑除恶初见成效,共同扫除黑恶势力,扫出风清气正。
比如,最近在海丰街坊去充煤气时,发现煤气价格明显下降了,有降价到每瓶89元。对此,群众拍手称快。
衡量扫黑除恶的效果之一,就是市场秩序是否是法治市场,物价是否是合理的。例如,广东江门新会打掉一个欺行霸市、控制垄断猪肉买卖市场,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的黑恶组织后,“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这一信息轰动全国。
这样的扫黑除恶,才是真正的行动,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如果出于公心,出于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在“认真”两个字上真抓实干,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我们是可以做好任何一件想做的事情的。
当然,扫黑除恶没有穷期,我们需要再接再厉,全党努力,全民行动,营造一个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我们需要成立打黑除恶专用区,严厉打击所有黑社会人员,特别是长期潜伏在党政内部的人员及黑社会保护伞官员,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提供黑社会人员信息及犯罪依据,以彻底、干净、全部摧毁黑恶势力。
本文来源:汕尾市民网 网友 老山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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