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个令人堪忧的交通安全现状: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中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有所上升。道路上他们各种飙车、嘻戏、逆道行驶、相互追逐的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青少年驾车而引发的亡人交通事故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一现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关注,它不单纯是一个对青少年无证驾驶机动车惩罚的问题,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案例一
2019年03月26日21时40分,高某与同学唐某驾乘一辆摩托车外出游玩,路经附城兴州桥路段时,因高速逆向超车,与迎面而来正常行驶的一辆三轮车发生剧烈碰撞,最终导致车毁人亡。
案例二
2018年4月6日清晨,海城某中学一在校生与同学相约驾驶摩托车去大湖看日出,返程途经赤坑时,因过弯道未减车速,导致车辆失控撞入水沟,该学生当场死亡。
案例三
2019年2月8日凌晨4点多,一15岁少年在龙津河边极速飙车,后因刹车不及,将一无辜行人撞飞,最终导致被撞的无辜者枉入黄泉,而原本家境贫寒的撞人者,倾家荡产,债台高筑。
针对未成年人应变能力与控制能力不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意识薄弱,又因青春成长期好奇、逆反,喜欢寻求刺激、爱拉风炫酷等特点,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多次深入各个校园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真实案例启发学生,使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同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厉禁止学生开摩托车、电动车上下课或外出,交警部门也是屯兵各校园路口严查死守,但结果总是不尽人意,收效甚微。
经调查了解,有些家长特别是部分农村地区的家长,自己本身对安全就掉以轻心,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就更加可有可无了;有些家长因手头宽裕,错把溺爱当疼爱,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无证驾驶放任不管,甚至主动买摩托车给孩子驾驶,因此,家长监管的不到位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生的最大原因也是根本所在。
孩子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社会各方有责任也有义务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学校重视落实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只有相关各方携手努力,才能为孩子撑起未来的安全天空。
本文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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