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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海丰县居住类场所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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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27 19: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居住类场所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减少居住类场所电气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海丰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发文《海丰县居住类场所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海丰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海丰县居住类场所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海丰人社区 HFren.cc

    方案》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全县老旧住宅、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多合一”场所、物业小区、公寓、出租房、群租房等居住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确立了着力实现“两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全县居住类场所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不发生居住场所电气火灾亡人事故。


    《方案》提出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个人)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部署,依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跟班学习机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各镇(场区)政府具体实施,宣传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改、科技和信息部门、供电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按职责抓落实。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提高整治站位,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二是严格要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创新宣传,提高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四是强化信息,按时报送。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做好台账和工作总结,加强工作经验交流。












    本文来源:海丰报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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