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扫墓祭祖、缅怀先人、寄托哀思,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庭共同记忆,还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乃至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但由于在传统的祭祀活动中有着焚香烧纸放鞭炮的习俗,历年来,因清明祭奠活动发生的火灾亦不在少数,加上春季又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清明节期间的山林防火问题显得更为重要。
2018年清明节前,海丰县委县政府虽未雨绸缪,提前开展宣传舆论攻势,落实各种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部位的重点监护,但全县仍有22名群众因违反《禁火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2019年3月2日9时多,梅陇镇东风村委村民罗某因清明祭扫需要,提前到其父母亲的坟墓周边清除杂草,并在坟町中间处点燃杂草烧蚂蚁窝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7.86公顷,受害林木总株数10605株,受害林木蓄积量2.58立方米。火情虽最终得以控制,现场亦无造成人员伤亡,但罗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社会在发展,我们的观念也要进步。清明扫墓要与节约资源、净化环境、有利身心健康结合起来,要提倡以文明、安全、低碳的祭扫方式来寄托哀思,不要让清明节只剩下焚烧,不要让清明节和火灾相联系,更不要让悲剧继续上演。
本文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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