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原党总支部书记、校长陈世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世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背组织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私设“小金库”;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构项目等方式,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校有关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世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汕尾市教育局党组给予陈世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汕尾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汕纪宣)
来源 | 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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