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海丰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提供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给予一定金额的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成功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助理(联系电话见具体案件举报电话)。
失信被执行人:孙俊霖 身份证号码:44152119981102**** 住址: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巷***号 执行案号:(2022)粤1521执恢157号 未履行标的:469455.35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将给予三千元的奖励;凡提供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将给予三千元的奖励。 联系人:郭法官 举报电话:0660-6869828、0660-6629725
来源:海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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