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的通报
2022年11月20日,我县在居家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市、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管控、流调溯源、追踪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个案已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男,于11月18日从外市搭乘G6313次列车抵达汕尾火车站,后乘车闭环返回海丰居家隔离,住在海丰县海城镇城西社区西门片区,11月18日至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地来(返)海丰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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