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从广州返海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1月18日,记者在县公安机关了解到,一女子周某术从广州返回海丰,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在隔离点隔离结束后,被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悉,周某术11月9日从广州荔湾区返回海丰可塘镇的出租屋,未向社区进行报备、未落实居家隔离,且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2022年11月12日晚19时,周某术被送往隔离点集中隔离,并在结束集中隔离后,被县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经审,周某术的行为违反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周某术:
经过教育,我积极反思我的错误,希望大家以后如果从中高风险回来,要积极报备,支持当地政府的防疫工作。
可塘派出所所长 涂文斌: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决定、命令和通告。对不配合我县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将依法查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旦发生疫情蔓延,将给地方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或造成交通阻断、产业链不能接续、公司工厂不能正常运营等,不仅影响经济正常运行,造成地方经济无法估量的损失,更增加疫情防控压力,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所有来(返)汕尾、特别是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酒店、单位报备,或使用“善美村居”入汕报备。
可塘镇党委副书记、防控办主任 黄晓曼:
宣传引导“主动报备”是可塘镇守牢“外防输入”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呼吁,广大外出乡贤及往来群众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如有跨市行程,要积极主动报备,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聚集、不添乱,共筑防疫屏障。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融媒记者: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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