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陈世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世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陈世礼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世礼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世礼简历
陈世礼,男,汉族,广东陆丰人,196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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