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决定派出3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梅陇镇及属下新寮村、月池村、银液村、云路村、永红村、联平村、梅尖村、梅星村、梅陇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县供销合作联社、公平镇及属下公一村、公二村、公三村、平一村、五联村、下洞村、白山村、赤坭村、龙岗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可塘镇及属下陈厝坡村、罗南村、黄厝港村、罗山村、仓前村、上达村、可新村、埔陇村、罗北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安镇及属下联北村、联川村、联南村、友爱村、联田村、优冲村、坡平村、坣头村、霞埔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从2022年8月29日至10月26日。
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专项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专门邮政信箱: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县委第X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地点。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 中共海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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