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年底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1月15日,海丰县人民法院出动干警20余人,警车4辆,前往海城、公平、黄羌、平东、梅陇等地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工作,促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依法执行的良好氛围。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们从早上九点冒雨出发,中午抽空吃了个便餐后又即刻出发,到下午三点,已驱车赶往十余处执行点,虽未能找到被执行人,但通过执行干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阐法述理、耐心讲明利弊后,各被执行人家属表示会尽力配合法院努力规劝被执行人积极与法院联系并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执行干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从侧面施以压力震慑了被执行人,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为解决“执行难”添柴加火。
当略带疲惫的干警们回到法院准备下车休整时,接到了报告,发现被执行人戴某回到家中。执行干警随即恢复精神,直击现场,终于找到为规避执行而躲避了6年多的被执行人戴某。2011年11月,戴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经判决应赔偿陈某此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余元。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戴某为逃避执行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玩失踪。6年多来,海丰县人民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戴某的查控,终于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将其寻获。
由于被执行人戴某百般推脱,拒绝还款。海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元。
参与见证执行行动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在亲身经历了被执行人的“门难进、脸难看、人难寻”的情况后,对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真正解决“执行难”,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并表示将继续呼吁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海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使那些规避执行的“老赖”无所遁形,努力促进全社会联合信用惩戒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形成,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文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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