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为减轻森林防火压力、抗旱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保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气象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择机开展火箭弹人工增雨作业。作业地点为附城镇青年水库、梅陇镇渔仔潭水库、平东镇南门水库。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禁止群众围观。若群众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因火箭弹下落造成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应急局(联系电话:0660-6600533)气象部门(联系电话:0660-6622232)或公安部门(联系电话:110)。海丰县气象局2021年12月15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