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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某楼盘多收的钱被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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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7-16 17: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某楼盘多收的钱被追回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日前,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称:“汕尾市品清湖一号业委会向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赠送锦旗”,锦旗上面写着“市场监管暖人心,秉公执法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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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介绍:今年年初,该局接到上级交办举报投诉函件,反映汕尾市品清湖一号有多名业主被开发商多收不动产登记费用。

    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起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向开发商和业主了解房地产不动产登记费用的收取情况,核实欠费人数和金额,要求开发商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的收费标准收费,限期退还多收的不动产权登记费,并积极协调双方商谈退费相关事宜。

    据称,经过该局执法人员的多次介入和沟通,目前汕尾市品清湖一号的第一批业主已拿到被多收取的不动产权登记费用。

    品清湖一号业委会主任余静代表品清湖一号的业主感谢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次维权投诉上所做的大量工作,并表示此次多收费用被退回,使得广大业主的幸福感进一步提高。

    余静介绍:“2017年12月31日,品清湖一号小区开始陆续交付。业主们在收楼过程中,被开发商书面要求向其指定的建设银行账户缴纳了一笔名为《房地产转移登记费》《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费》的费用,所缴费用从480元到1000多元不等。然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明确规定: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套;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550元/套。”

    余静称,原本开发商在2020年7月书面回函承诺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多收费用如数清退。但直到2021年1月仍迟迟未见退费,随后他们向汕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和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函如实反映。经两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深入调查取证及重点督办后,2021年5月,开发商正式启动退费登记工作,部分已办理退费登记的业主也于2021年7月陆续收到了退款。据余静统计,开发商这次总计要退近200万元多收的费用。

    余静提醒业主:因前段时间疫情等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前往办理登记的业主,可抓紧时间带上身份证、银行卡、缴费单,前往天誊小区15栋1楼办理退费登记。





    来源:南方+、海丰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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