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向基层延伸,优化营商环境,让辖区群众就近、就地办理业务,让群众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20年11月9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受理城区、红海湾辖区的摩托车登记注册业务。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负责受理本辖区摩托车登记注册业务。11月9日起,市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不再受理城区、红海湾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区)摩托车办牌办证业务。
为确保新举措落实到位,11月8日,市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对“粤省事.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系统“摩托车登记注册业务”已预约的信息进行清零重置。11月9日起,各车管所将对预约号和摩托车销售发票进行审核。
敬请广大市民按照通告要求进行业务预约,并在属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