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安、顺畅的节日交通环境,按照陆河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陆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力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月29日,该局交警大队在路面执勤时查获1起醉驾案件,刑事拘留1人。
当天15时许,执勤民警在建行路口执勤时,经移动鹰眼系统识别发现一辆小汽车逾期未年检,即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紧闭车窗,拒不配合检查,并趁机驶离现场。执勤民警随即将情况通报其他路面执勤组。在各路口执勤人员及机动巡逻组的联动配合下,民警于17时许在人民北临时红绿灯路口将小汽车截停,并将驾驶员陈某想(男,55岁,上护镇人)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经呼气器酒精测试仪检测,陈某想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6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春节是最不乏应酬的一个节日,家庭聚会、朋友聚餐、同学聚会接二连三。但无论再多应酬,也必须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公安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喝酒后的身体支配及大脑反应能力都不如清醒时候反应敏捷,如果酒驾失控,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对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也造成了潜在生命威胁。为了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本文来源:汕尾微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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