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两名95后青年男女相约KTV包厢唱歌喝酒,为寻求精神刺激,与朋友在包厢内吸食K粉(氯胺酮)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海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林某,女,19岁;被告人李某,男,21岁。2018年5月23日晚上,被告人林某伙同被告人李某在海丰县梅陇镇某俱乐部KTV包厢内,容留吸毒人员李某乙、曾某、黄某(以上三人已被行政处罚)等人一起吸食毒品“K粉”。该KTV包厢由被告人林某、李某共同出资开设,由被告人李某负责订房和结账,所吸食的毒品“K粉”是被告人林某在该包厢以人民币约3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购买,并提供给众人吸食。次日早上9点,被告人林某、李某及其他三名吸毒人员在梅陇镇某酒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现场检测,五人尿液检测结果均呈氯胺酮阳性。经审查,二被告人对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述不讳。
海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法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毒品氯胺酮给被告人林某,重约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又伙同被告人林某提供场所供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数罪并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吸食毒品而伙同被告人李某提供场所供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当今社会出现了不少新型毒品,K粉(氯胺酮)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年轻人为了寻求刺激更是盲目聚众吸食K粉。长期吸食K粉会导致神经中毒及精神分裂症状,时常会出现一些幻听、幻觉等怪异和危险行为,对心、肺、神经、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多处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对脑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坏。所以,年轻人不要因贪图新鲜、为寻求一时精神刺激而吸食毒品致一试成瘾,深陷泥潭歧途难返。
本文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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