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报料,海丰县烈士陵园东门搭建一处民政救灾帐篷,疑似违规使用。该网友毫不客气地指出:这个民政救哪门子灾呢?
救灾帐篷又被称为应急帐篷、民政帐篷、棉帐篷,这是由政府部门统一采购、严格调拨、规范使用的应急物资。主要应用在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下,供救灾指挥、灾后应急医疗救治、临时性校舍、救灾物资中转贮存及人员住宿等使用。
据了解,有关条文明确规定,救灾帐篷严禁挪用。
1997年6月10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发布《救灾专用帐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救灾专用帐篷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用;第四条规定:各省(区、市)发生灾情,当地无力解决灾民临时住宿问题时,可由民政厅(局)向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提出使用或调拨救灾专用帐篷的书面申请,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视情况统一安排,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救灾专用帐篷。
本文来源:海丰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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