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犯罪嫌疑人刘世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刘世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海丰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刘世平在经营广东得亿科技有限公司(原锦隆服装厂)期间,拒不支付2019年9月份至2020年1月份期间工人报酬,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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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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