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31日起,我院正式启用位于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的新审判大楼,原位于海丰县海城镇北二环牛黄山行政小区的审判大楼同日起停止使用。现将启用新审判大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审判大楼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与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相邻),邮政编码:516400;
2.为做好启用新审判大楼的衔接工作,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3日暂停我院各项业务的线上和线下办理工作;
3.从3月31日起我院所有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材料收转、申请开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和案件的开庭、庭询、调解等法院的所有工作将在新审判大楼进行(涉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办理暂按本院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海丰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安排的公告》和同月31日发布的《海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执行);
4.诉讼咨询电话:15976759099。
特此公告。 海丰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3日
附新审判大楼地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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