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县防疫指办通〔2020〕13号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易加大输入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我县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及其他骨灰存放场所,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不得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并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加强农村祠堂和墓地祭拜活动的管控,不得在祠堂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
三、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不组织、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海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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