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租金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汕府〔2020〕8号)精神,以及市“两新”工委和市财政局党组强化党建引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租金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来源: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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