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房”是法院执行难的硬骨头之一,是阻碍执行的“拦路虎”。近日,海丰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快速执结一起房屋腾空案。
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余某、王某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案,依照生效判决,二被执行人余某、王某应将位于海丰县可塘镇一座两层半楼房腾空返还申请执行人黄某使用。因二被执行人自上述判决书生效后一直不主动履行,申请人黄某向海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丰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腾房义务,但二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海丰县人民法院多次说服教育无果,依法对二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二被执行人依然无视法律,拒不腾房,贸然挑战法律权威。
2018年12月18日上午,海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余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并罚款2000元。当天下午办案人员再次对被执行人余某、王某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阐明利弊,被执行人余某、王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意识到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的严重性,立即腾空房屋并交还申请人黄某,到银行缴纳罚款和执行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鉴于被执行人能够意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且第一时间积极履行义务,海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余某解除司法拘留。
今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收官之年,海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严惩,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