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接到多起以“买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警情,其诈骗的手法为:骗子在QQ群、微信群中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价格优惠,让受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货款、定金,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案例一:1月27日晚,事主陈某在某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了购买口罩需求的消息,次日便有人主动通过添加微信与自己取得联系。随后,陈某与对方商谈后达成“1060个口罩2650元”、“先转账后发货”的口头协议,随即给对方转账2650元,事后发现被“商家”列入黑名单。
案例二:1月30日晚,事主庄某见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便向其订购了一箱口罩(2000个) 650元,通过微信转账转了650元给对方。随后,当晚又连续二次向其再订购口罩,三次共转账13650元。次日,发现微信被拉黑。
案例三:2月2日晚,事主周某在某微信群内添加一名自称有口罩批发群内成员,向其购买四盒口罩360元,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360元,支付完后微信即被对方拉黑。
案例四:2月8日,事主邱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名微信好友有出售口罩,通过聊天后,先后跟对方购买了50350个口罩,以微信转账及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其转账19次,共计人民币141945元,之后受害人多次追问口罩是否发货时,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
目前,上述四起案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国人的心,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蠢蠢欲动,利用疫情期间医疗物资紧缺,大家急需口罩的心理实施诈骗。大家要提高自我防骗意识,切勿盲目在网上向陌生人大量购买口罩等防护物资,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更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谨防被骗。同时,也要警惕打着疫情防控旗号进行爱心捐助实施的网络诈骗。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附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同时严厉警告不法分子:别存侥幸心理,别借疫情之机犯罪!公安机关将“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海丰县公安局 二0二0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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