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陇镇关于工业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告
(第4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为有效落实防护措施,阻断传染源输入、降低传播风险,现就我镇工业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知如下:
1、工厂内2020年1月1日以来有往来湖北的人员,或发现已在梅陇停留的湖北籍人员,请向县、镇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备案,如实反映。联系电话:6602139、13500085862、6651414。特别是有往来湖北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马上戴医用口罩就医,就医过程中减少家属陪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对于工厂内返乡过年的湖北籍工人,一律要求其暂不回厂工作,视疫情发展形势再确定返工时间。
3、对于工厂内返乡过年的市外工人(湖北籍除外)一样要求其暂不回厂工作,视疫情发展形势再确定返工时间。
4、倡议所有工厂节后开工时间推迟到正月廿十后。复工后,各厂需每日对上班工人采取体温测量的方式查验工人身体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返厂上班,并要求其马上就医。
5、各厂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厂内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遵守相关规定,一律戴口罩上班,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确保厂内工人安全。
7、对于不按通知执行,隐报瞒报的工厂业主,将按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情况,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梅陇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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