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城东的群众们方便了 电动车充电桩将向群众限时免费开放啦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海龙路东兴小区周边 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月22日
传媒姐带大家先一睹为快 场内的设计非常合理哦
骏兴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停放点
骏兴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停放点,规划建设占地面积3800多平方米,共规划设置120台智能充电桩,可同时停放充电1200台电动自行车。整个车场采用钢结构架设,按规范配套建设3个逃生疏散通道口,合理规划充电自行车停车位,科学配备已并入“汕尾市电动车消防安全预警平台”多方监管的智能充电桩,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如果车没电了,怎么办? 别担心!传媒姐悄悄告诉你 海龙路东西两侧有23个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其中室外充电停放场3个 室内充电停放车库2个 自建房充电停放车库18个 合计可充电停放4000辆电动车哦
据不完全统计,海丰县城东镇海龙路整治示范创建区域常住人口约30000人,电动自行车数量达3500多辆。整个辖区建筑密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的空间有限,违规充电停放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海丰电视台和城东镇等相关部门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勘查、调查论证、因地施策、见缝插针的方式,科学规划了海龙路东西两侧23个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其中室外充电停放场3个、整治规范住宅小区室内充电停放车库2个、自建房充电停放车库18个,合计可充电停放4000辆电动自行车,基本解决了海龙路示范创建区两侧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问题,有效消除了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为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
关于在海龙路东兴小区周边范围实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辖区电动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汕消安【2020】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海龙路东兴小区周边范围实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等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开放海丰县骏兴电动车充电停放场供周边居民电动车充电停放。(免费停放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月22日)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进行举报投诉。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