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意见建议
搜索
查看: 777|回复: 1

民法典草案送审 计划生育内容不保留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

主题

1

帖子

7

积分

社区新人

Rank: 1

积分
7
发表于 2018-8-29 14: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法典草案送审  计划生育内容不保留
陈治赠    2018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2018年8月27日《检察日报》。
    8月27日下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1、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3、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拟可请求损害赔偿;
    5、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二、民法典物权编草案首提“居住权” 。
    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据介绍,规定居住权是为了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也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三、民法典拟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作原则性规定。
     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民法典拟针对性骚扰作出规定。
    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性骚扰问题,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五、民法典拟明确“无偿搭车”事故赔偿问题:
免费搭乘朋友车辆,却不料发生事故受伤,驾车人要不要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对此规定: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6:48
  •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4806
    发表于 2018-8-29 15: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此次修改很重要
    海丰人社区 - 凝聚海丰人的力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微信扫一扫关注海丰人社区公众号


    郑重声明:海丰人社区所有帖子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与立场,如有违法违规事宜请联系本站处理。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转载请注明原出处及作者,如是商业用途还请联系原作者。
    本站系公益性质的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感谢理解与支持。

    小黑屋|Archiver|海丰人社区 HFren.cc |意见建议|网站地图

    Powered by HFREN.CC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