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发布啦 广东21个地市的情况怎么样 快来瞧瞧~
城市空气环境
2019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2.6%,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8.1%,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1.1%);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14.3%)。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4.3%和17.5%。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后三位为佛山、广州和东莞市;韶关、清远和广州等18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中山、湛江和珠海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9月,全省AQI达标率为65.4%,同比下降27.8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47.4%,同比下降38.5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17.4%);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16.7%)。臭氧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9.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汕头和潮州市,后三位为佛山、江门和广州市;全省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变差。
2019年1-9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2019年9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水环境
2019年1-9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97.5%。2019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9年1-9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4.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8.5%。
2019年1-9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东莞、茂名、广州市。深圳、中山、汕头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河源市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且达标,不参加变化排名),珠海、汕尾等2市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9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茅洲河水质监测结果待生态环境部核定,暂不参与排名),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小东江石碧、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河口,后三位为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练江海门湾桥闸。淡水河紫溪、深圳河河口、珠江西航道鸦岗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樟村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9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 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相关历史数据纳入统计。 3、根据排名规定,1-9月河源市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且达标,不参加变化排名。
2019年1-9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 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茅洲河共和村2月相关监测数据待国家核定,因此暂不参与排名。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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