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保障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认真贯彻落实“10·5”全市消防安全整治现场会精神,全力防范化解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火灾事故风险。据了解,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方案》目标,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全面排查治理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未取得3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的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违法行为,大力规范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火灾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日报记者:卓科荣 通讯员:张雪斌 谢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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