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举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给予奖励的通告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城东镇人民政府特制定本通告:
一、举报内容
(一)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存在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及电动车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奖励标准
鼓励广大群众对以上行为积极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元的奖励,并切实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三、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城东镇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0660-6401600;
举报信收信地址:城东镇人民政府
本通告适用范围:城东镇辖区内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所称的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城东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3日
来源:城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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