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私自凿刻、更改车架号的违法行为 一经查获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丰公安交警提醒:未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同意,私自凿改车架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海丰公安交警坚决杜绝此类车辆申请登记违标车临时牌照和上路行驶!一经查实私自凿改违标车车架号申请登记,将取消申请资格、依法处罚,请个别违标车使用人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更不要触犯法律!
近期给违标车申请临时号牌成了热门话题交警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但还是有很多市民对违标车临时登记有很多疑问,比如“违标车没有车架号码、或者车架号码模糊不清可以登记吗”答案:肯定是不可以!那有市民问找人凿刻或更改车架号码就可以申请了吗?答案:不可以,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车架号也叫车辆识别代码,它是车辆出厂的身份证,具有唯一识别性。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车辆出厂之后任何厂家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车架号。而且,作为车辆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车架号有着非常正规而且严格的要求,车架号码的排列规则也有国家的标准,车架号码里面的字母和数字的位置都按照规范排列的。车架号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因为一旦私自对车架号进行打刻或凿改后,无法对机动车唯一性进行确认,导致出现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公安交警提醒您:请您保护个人隐私权益按正常流程办理违标车申请登记勿听信非法中介违法代办行为!如遇非法中介请报警报警电话:110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法行为 一经查获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日来,随着我县违标车所有人踊跃申请违标车登记核发过渡期临时牌照,全县各镇各个“一站式”集中办理违标车登记点办理业务数量快速增加,虽然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尽力减少群众办理的流程时间,但大部分办理点还是出现排长队的情况,甚至在凌晨4点多钟开始排队等候。有群众反映社会闲散人员以“代办违标车业务”为名,在各点周边充当“中介”,通过采取哄骗、欺诈等方式,利用群众不熟悉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向办事群众承揽拓印车架号码、代排队或其他代办业务,从中赚取费用。这些行为欺骗广大群众钱财,更会为当事人办理违标车业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严重扰乱“一站式”集中办理点正常业务的办理秩序。
违标车核发临时牌证实施过渡期规范管理是海丰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全面加强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县城文明创建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海府公[2019]13号)的规定:
一、违标车的登记对象为:
全县持有海丰县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非本县户籍取得有效海丰县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人员;实行“一人一车”实名进行登记;从财产登记和责任事故的角度出发,明确规定违标车“一人一车”实名进行登记,而不是“一人多车”或“一车多人”进行登记,违标车不等同于正式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为规范管理,实施过渡期严管理的特殊措施,该违标车有唯一性,一次性核发临时牌证。这是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原则设定的条件之一。
二、违标车的使用范围:
在过渡期内的违标车只限于海丰县管辖区内使用;一律不得转借、转让、转卖以及出租他人,出现违法行为一切相关责任由登记上牌的车主承担;过渡期限后,车主应自行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报废处理;否则,按照规定予以收缴。——从规范违标车主的法律责任与打击违法行为的角度出发设定特殊的使用范围,只限本县内行驶,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假如不设定严要求,违标车本身属于特殊车辆,涉及到车主的责任问题,会引发经济纠纷,导致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违标车不是永久性可以使用的,只限不超3年时间,在过渡期后(即2022年7月31日止)就要自行申请报废处理;否则,驾驶违标车就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将违标车予以收缴,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本文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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