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南湖旧区改造通告 海府通[8]号 为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湖旧区进行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南湖旧区改造片区总用地面积约4.11万平方米,①号改造地块范围:四牌楼以东,益民路以西,红场路以南,中山南路以北,面积约1.1万平方米;②号改造地块范围:益民路以东,中山南路以西、以北,红城路以南,面积约0.39万平方米:③号改造地块范围:海丽大道以东,中山南路以南,益民路以西,湖边街以北,面积约2.62万平方米(详见右图) ; 2.改造期间,哲停办理改造用地范围内的项目新建、改扩建,产权过户,国有、集体资产续租; 3.2018年12月1日开始,旧区改造工作小组将入户调查,征询意见; 4.县政府成立旧区改造办公室,地点设于县住建局办公楼后面附属楼二楼,电话: 19925058096,联系人:陈炯城。 特此通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本文来源:海丰东门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