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市民朋友们:
海丰县质检所于2019年7月25日在新园市场,对市场及经营户所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检测,现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摊位进行公布,使用不合格的摊位分别是:
第21、32、71、77、80、88、91、92、位。 请市场内所有经营户自律,不得使用不合格秤,诚信经营,也请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消费者加强监督,发现有缺斤少两行为可以向我所举报,共同维护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
本公告张贴时间三天,张贴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遮盖,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园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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