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关于推进“智慧型独立式火灾预警系统建设”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150号),要求创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全县“三小”场所、老旧小区、养老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娱乐场所、快递物流仓储、出租屋群租房、高层住宅等场所推广安装智慧型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设备终端,以便做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升全县火灾防控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目前,海丰县已有3个镇400余家“三小”场所安装了智慧型独立式火灾报警设备终端,此项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本文来源:海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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