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经过城区园林小区,看到有块告示:“在此倒垃圾,要断子绝孙”!觉得很刺眼睛,非说几句话不可。
什么叫做告示呢?告示就是晓谕,示知。也是布告,通告大众的文件。所谓“告示”,就是政府把一件或几件重大的事情,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于属下和民众,要他们了解与执行。例如人们常见的“安民告示”之类即是。
看来,量不外就是卫生习惯不良、文明意识不高而已,属于道德谴责的范围,罪不容诛,更我们这位仁兄越俎代庖了。而且这样“法老式的诅咒”未免太歹毒了吧?乱扔垃圾充其不能让其断子绝孙。
同在园林小区,还有一块“警告”:“本区严禁乱扔垃圾,违者将所有的垃圾扔入其家里,并在小区公告栏将其照片和地址公开”。
哇塞,这是以执法者居高临下的口气在“警告”。好吓人的,但物业管理处有警告权吗?而且,“违者”也不会将所有的垃圾扔入其家里,并在小区公告栏将其照片和地址公开。话都说反了。
在奎山社区的警示牌就显得斯文。告知:禁倒垃圾,违者罚款。
乱扔垃圾确实不对,但雷人的标语也太狠了,很不不妥嘛。虽然挂警示语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标语字眼很不文明,而且有的语言不通顺。以这种方式来表示对乱扔垃圾的不满,实在不文明,与文明汕尾的要求格格不入。
其实,对诸如“乱倒垃圾者,断子绝孙”的口号可以改为温馨提示语——比如:爱我家园,请不要乱丢垃圾!爱护环境,就像爱护你的眼睛!请不要乱倒垃圾,谢谢!
希望社区核实情况,找到乱贴标语的人,做好思想工作,劝其摘下不文明标语,如不实行,要联合执法部门将其摘取。我们同时也呼吁大家不要乱扔垃圾,做一个文明的汕尾市民,共同爱护汕尾居住环境,创造和谐居住空间。
本文来源:汕尾市民网 网友 劳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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