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则网友发牢骚的视频发在朋友圈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本来停车位就少,停车很不方便,又加上沿街店铺随意占用公共车位,空着车位就是不让人停车。”
市民抱怨道,“这种行为很让人气愤,如果任由其泛滥,公共停车位只会减少不会增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交警部门为解决市民停车难而付出的一片苦心,岂不是付之东流了?”
现在海丰市区内停车位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商家还圈占可以称为寸土寸金的停车资源,实在是不应该!诸多市民表示,也理解商家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店里的生意不受影响,可是划定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不能成为商家“自留地”。
据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们将对其进行纠正教育,予以责令停止,还车位于民,如不停止,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此你怎么认为?请在下面留言说一说。
本文来源:海丰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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