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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小产权房说不!海丰一小区133购房者 解除协议“讨”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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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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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1 18: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县在整治违建中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其中133名购买青年公园后侧金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已主动解除小产权购房协议,并追回购房款。至7月10日,已搬迁30多户。


    该县住建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几天,购买金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主动到县住建局与金园新村筹建处签订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该局为此加派人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群众签订解除购买楼房协议书,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购买有合法手续的楼房。


    据悉,近年来,该县党政坚持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全力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引导群众主动解除小产权房购买协议,共同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汕尾日报记者:洪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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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1-7-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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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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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2 1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款能回来就不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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