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县“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交通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礼让行人成为文明交通新风尚。
近段时间以来,县交警部门在县城斑马线路口增设“礼让行人”指示牌,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大了文明交通宣传力度,我县道路交通文明状况明显改善,车辆自觉“礼让行人”得到市民称赞。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形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车辆,将被处于驾驶证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文明行车,从礼让斑马线开始。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新风尚,为我县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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