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我县保障群众利益 全力追回小产权房售房款
今天,购买青年公园后面违法违章建设的金园(公园)新村一、二期楼房的群众陆续到县住建局一楼,与金园(公园)新村筹建处代表签订解除购买楼房协议书,解除房屋买卖关系。
在县住建局一楼,现场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来签订协议的群众开展普法教育,教育群众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合法手续的楼房。群众纷纷表示将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依据所签订的协议书陆续搬迁。据悉,目前已签订协议书的有五十多户,有关搬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违法违章建设严重扰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下来,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继续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切实维护我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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