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全境解放,县下设7个区和1个区级镇,下辖44个乡和5个乡级镇。
1952年冬,原属惠阳县的小漠、元澳两乡划属海丰县,全县调整为10个区和2个区级镇,辖145个乡。
1953年8月,全县划为12个区和1个区级镇,辖135个乡和2个乡级镇。
1954年,根据宪法规定,县、乡镇政府改称为县、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会。
1956年冬,全县行政区划,设12个区和1个镇区的范围不变。但下属的乡镇则调整为50个乡和7个乡级镇。
1957年撤销区一级建制,改为县直辖乡镇建制,全县编并为28个大乡镇(3镇25个乡)。3镇即:海城、汕尾、马宫。25个乡即:守望、公平、平东、梅陇、东港、梅南、鲘门、赤石、鹅埠、红草、赤坑、沙港、陶河、田墘、遮浪、捷胜、可塘、联安、联西、东品、流安、香洲、赤山、三新、黄羌。
1958年9月,全县撤乡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建制,公社直辖农业大队和居民委员会,直至1983年10月。从人民公社的成立至公社的撤销,历时25年,建制区划分分合合,变更如下:
1958年9月,全县建立14个人民公社:海城、公平、梅陇、鲘门、红草、赤坑、田墘、捷胜、可塘、陶河、联安、东涌、汕尾、高潭。下辖135个农业大队、居民委员会(不包括高潭公社的队数,下同)。
1959年,增设圆墩、遮浪、马宫3个公社。全县为17个公社216个农业大队。
1960年,撤销圆墩公社,改置鹅埠、赤石2个公社,全县为18个公社,248个农业大队。
1961年,全县设海城、汕尾、高潭3个大区,1个镇(汕尾镇)和30个公社(除原设公社外,增设赤山、附城、联河、三新、渔业、黄羌、平东、香洲、芳荣、宝溪、大河、守望12个公社),481个大队(420个农业大队,44个渔业大队,17个居委会)。
1962年7月,高潭区所属的高潭、宝溪、天河3个公社划归惠东县,又增设浅沙、仓刀、陈厝陂3个公社,全县为1个镇30个公社478个大队。
1963年合并公社,全县改设为1个镇、18个公社,即:汕尾镇、海城、三新、公平、黄羌、梅陇、鲘门、鹅埠、赤石、红草、马宫、赤坑、田墘、遮浪、捷胜、可塘、联安、陶河、东涌公社,167个农业大队,32个渔业大队,23个居委会。
1964年春,增设香洲公社。
1965年,撤销三新公社,增设小漠、莲花山、大湖3个公社。
1966年,增设海城镇,全县为2个镇,21个公社,231个农业大队,26个渔业大队,21个居委会。
1974年,增设城东公社、平东公社,全县为2个镇、23个公社,288个农业大队,23个渔业大队,20个居委会。
1983年10月,香洲公社并人汕尾镇,全县为2个镇和22个公社,331个农业大队,30个渔业大队,37个居委会。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至1983年新宪法公布前,农村的基层政权一直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大队、生产队。1968年后,公社、大队管委会改为公社、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中央提出政社分开,1983年宪法规定:农村基层政权为乡、镇。海丰于1984年3月撤销公社体制,设镇建乡,建立镇、乡政权,原公社管理机构设为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全县划为22个区和4个区级镇,225个乡和9个乡级镇,4个国营农林场,1个县直大型水库(区级);不需设立乡政权的4个区级镇和梅陇农场下辖20个居委会、25个农业管区、9个渔业管区。
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县撤区建乡(镇),除保留原有的海城、汕尾、梅陇、公平4个镇建制外,新设置小漠、鹅埠、赤石、鲘门、联安、红草、马宫、陶河、田墘、东涌、捷胜、遮浪、赤坑、可塘、黄羌、平东、大湖17个镇和莲花山、城东、附城3个乡建制。原各区所辖区划分别由新设置的乡(镇)管辖。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增设汕尾地级市,从海丰县辖区划出汕尾、红草、马宫、田墘、东涌、捷胜、遮浪7个乡镇,行政中心设在汕尾城区。
2011年底,全县辖16个镇。16个镇是:海城镇、梅陇镇、附城镇、联安镇、陶河镇、可塘镇、赤坑镇、公平镇、城东镇、黄羌镇、平东镇、鹅埠镇、赤石镇、鮜门镇、小漠镇、大湖镇。有232个村民委员会、4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另外,黄羌林场4个村委会,梅陇农场7个管区、1个科研所。
2011年后,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海丰县划出鹅埠、鲘门、小漠、赤石4镇,增设深汕特别合作区。
本文来源:百度百科、海丰微生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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