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花园位于海丰县城三环路南侧,当前住户有600多户,入住已有七八个年头。因原有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无理涨价等原因,广大业主迫切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众多热心业主支持下,几经努力,依据法定程序从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到收集选票、召开业主大会,并于2018年10月业委会依法正式成立。
在业委会正式成立后,原物业公司却无视业委会的存在,未按规定向业委员会交接相关资料,拒不签约新合同等情况。业委会无奈之下,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决议是否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就在召开大会收集选票的当天,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及保安员参与殴打业委会成员,公然扰乱会场,阻止会议正常进行。
相关部门领导闻讯到场短暂交涉后,决定封存选票,带往县住建局暂为保管。此后多方人员积极寻求调解,县住建局领导推说有业主质疑当初业委会成立的合法性,需要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归还选票。
但县住建局一直拖延至今,未给予合理解决。业委会成员近半年来,多次前往县住建局多次表达合理诉求,请求归还选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但相关领导始终推托说辞,一直未交还业委会的大会选票。
关于华富花园业委会的合法性
1.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中,每一步程序都是在县住建局、附城镇政府及本社区相关领导监督下依法进行的,且这三个行政部门均派员到场见证为筹备业主大会召开而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关于业委会成立的明文公示也在小区内依法依规进行张贴公示。(如图所示)
2.在业委会成立几个月后,所谓有某个业主提出质疑业委会成立合法性的问题,而县住建局某些领导倒是第一时间主动配合某个所谓业主质疑合法性要进行调查这种啼笑皆非的事,纵观全国都没有如此先例。
3.为何当初业主大会召开现场没人质疑,成立公示期间也没人质疑,偏偏就在几个月后,业委会依照程序决定是否重新聘请物业公司的关键节点时,反倒有人提出业委会成立合法性的这种可笑的问题?
恰好这个时候县住建局相关领导也主动积极迅速配合这个所谓质疑,并阻止中断业委会依法履行应有的职责。
请问县住建局领导,你们有相关文件支持这种公示时效逾期的质疑吗?你们依的是哪条法例法规?就时间点来说,若某个业主在业委会成立三五年后,也提出质疑合法性的问题,住建局是不是同样迅速配合?如此套路,难免令人心生疑惑,浮想联翩。
4.业委会为全体业主争取维护合法权益,试问县住建局的领导,面对个别人士的无理质疑,你们迅速响应、积极配合;而面对业委会合理诉求,你们却推三阻四、一拖再拖。不知你们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态?
最后,请问海丰县住建局的领导,我们华富花园业委会作为依法成立的基层机构,该怎样继续履行法律赋于的相关职责,继续为广大业主服务?
请问县委县政府领导,我们小区业委会自始至终秉承文明理性、依法依规积极寻求合理解决途径和方式,却屡次被主管单位无限期拖延推诿,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谢谢!
本文来源:海丰人社区网友投稿,原文作者:华富花园业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