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区天气持续炎热,大街小巷总能看见私装遮阳伞的载客“摩的”,匆匆忙忙地穿梭在街头巷尾,“飘来飘去”与行人擦肩而过时,那伞骨边沿突出的棱角总会让人捏一把冷汗。这种不文明的交通陋习让人受不了,已严重扰乱了市区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针对该违法行为,汕尾市区交警部门重拳出击,开展严查严处摩托车非法安装 “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最大程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截止5月16日止,3天时间又查扣非法安装 “遮阳伞”摩托车46辆,收缴遮阳伞46支。
汕尾市区交警提示:摩托车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妨碍安全驾驶并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汕尾市区交警在此还提醒:在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首先遮阳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且钢管易摇动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影响了摩托车、电动车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员快速避险;其次是摩托车、电动车一旦加装了遮阳伞,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增大阻力,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第三是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的车体面积会扩大,电动车的边缘也与行人的眼睛几乎同高,容易与行人及其它车辆发生擦挂,尤其是晚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保护生命,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文来源:平安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