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我县再出重拳,依法对县青年公园内12栋“两违”建筑进行拆除。
此次拆除的12栋“两违”建筑位于青年公园内,占地面积175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6800平方米,系未办理任何手续而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我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采取强硬措施,扎实推进“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违”行为。
目前“拆违”行动仍在继续进行当中。
本文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