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在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伴随着一声巨响,一栋十多层的违法建设房屋轰然倒塌。
由于土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多,汕尾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时至今日,违法建筑已沦为阻碍地方发展的“毒瘤”和影响城市形象的“败笔”。
近年来,汕尾市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日前,汕尾吹响整治违法建设攻坚战的冲锋号,截至5月4日,仅汕尾市城区就已拆除违法建设约22122平方米。
多重因素导致违建屡禁不绝
历史遗留问题滋生违建土壤,导致违法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伤疤”。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些本应属于村(居)委集体开发的留成地流入村(居)民手中,有一些村(居)民以草契形式转让宅基地,还有部分已征未建用地在企业或市民手中。这些土地既没有依法变更为国有土地,也没有按程序转为村(居)民建设用地,长时间处于管理缺失和滞后的状态。
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汕尾一些地方的村(居)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擅自建设的行为,导致住宅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多措并举整治违法建设
为了还市民一个美丽家园,近年来,汕尾不断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防控,及时制止、协调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早在2015年9月,汕尾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尾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专门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做了部署要求。
为了管控违法建设发生,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刚动工或在建的违法建筑,联合属地政府和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到工地现场清场、张贴封条进行查封控停,并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和混凝土供应。对发现继续偷建的,予以暂扣或查封施工工具;对于顶风抢建,超过标准涉嫌“小产权”性质建设的,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予以拆除。
同时,汕尾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向市民和建设业主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建设法》等法律法规,告知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要求建设业主要依法报批和依审批内容建设,请市民不要购买违法建设等,共同营造治理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汕尾这座海滨之城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整治违建效果明显
近年来,汕尾始终以创文创卫为总目标、总抓手,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制约城市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先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明显成效。
汕尾借助创文、创卫东风,利用城市扩容提质的有利契机,结合新建道路、打通断头路和道路升级改造及实施“三旧改造”项目,拆除了一批违法建设,如汕尾大道(海汕公路)、红海东路、汕马公路的升级改造。通过较为全面的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宽畅明亮多了,市区的市容市貌有了明显的提升,城市美誉度、知名度不断改善。
在整治违建的同时,汕尾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妥善解决民生需求。
本文来源:南方+【全媒体记者】陈欣欣 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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