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官不为”问题 1.海丰县海城镇城西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邱炎如,履职不到位,对辖区内存在公开赌场的情况未及时发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丰县海城镇城西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治保主任庄生贵,履职不到位,对辖区内存在公开赌场的情况未及时发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丰县公平镇新塘村党支部书记陈妈肯,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方法简单,工作落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丰县公平镇笏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智雄,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方法简单,工作落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海丰县公平镇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流辉,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方法简单,工作落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海丰县可塘镇城格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周义判,在危房改造申报、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丰县可塘镇城格山村委委员周礼霖,在危房改造申报、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丰县公平镇后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顶明,在危房改造申报、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丰县赤坑镇大化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孙小武,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海丰县平东镇谷兜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刘清,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海丰县黄羌林场富足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火吉,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海丰县黄羌林场富足园村委会副主任张锦秀,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海丰县黄羌林场富足园工区护林员杜仕梅,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创文”工作问责问题 1:海丰县赤坑镇长围村党支部书记欧宝全, 殡改工作推进不力,被诫勉。 2:海丰县赤坑镇长围村村委会主任欧义拔,殡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停滞不前,被诫勉。 3:海丰县城东镇名园村党支部委员林小玉,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海丰县赤坑镇石望村委会主任曾昭聪,部分路灯工程项目和农田水利项目没有在“三资”平台招投标,被诫勉。
本文来源:粤N市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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